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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3月20日 11:09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来源: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率:

校属各单位:

3月19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要点及我校申报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点

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单独发布,详见本通知后文链接。

3.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7.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本项目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申请人须在此之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市教委要求学校4月23日完成单位审核。

2.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三、补充说明

3月19日,教育部社科司同时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申请通知详见人文社科研究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上述四类项目中的其中之一,不得重复申报。

各类项目申报通知及附件分别见如下链接:

1.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3.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4.关于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何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280207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人文社科中心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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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昱睿

审核人:徐洁